• Directly to main navigation
  • Directly to content
  • Directly to sitemap
  • Directly to search
  • Directly to sub navigation
Ajax Loader

Error

Ajax Loader

Error

Logo Julius Baer
  • 首頁
  • 使用條款
  • 香港存款保障計劃
  • 網頁指南
  • 世界各地辦事處

亞洲

  • EN
  • 简体中文
  • 繁體中文
Headerbild About Bank Julius Baer
  • 瑞士寶盛在亞洲
  • 私人銀行在亞洲
  • 關於瑞士寶盛
  • 事業發展
  • 傳媒關係
  • 聯絡亞洲瑞士寶盛
Back

香港存款保障計劃

hkdeposit

在「存款保障計劃」下,符合存款保障資格的存款之相關披露:


瑞士寶盛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(下稱「本行」)接受的下列存款,是符合香港的「存款保障計劃」保障資格的存款(下稱「受保障存款」):

1. 往來戶口的現金結餘;

2. 活期存款;

3. 儲蓄存款;

4. 用作抵押的存款;及

5. 定期存款。

請注意受保障存款並不包括以下類別:

(a) 存款人最近一次議定的現行存款期超過5年的定期存款;

(aa) 結構性存款;

(b) 以本行的資產作為償還存款的全部或局部的保證的存款;

(c) 不記名票據;

(d) 本行於其在香港以外的任何辦事處接受的存款;

(e) 為外匯基金的帳戶持有的存款;

(f) 由豁除人士以本身權益持有的存款,或(除在豁除人士和非豁除人士是以合夥形式經營業務的情況下,如存款是由豁除人士和非豁除人士以他們本身權益持 有)可歸於該豁除人士在該筆存款中所佔份額的部分存款;

(g) 由存款人以被動受託人身分為豁除人士持有的存款,或由存款人以客戶帳戶為作為其客戶的豁除人士持有的存款,或(除在豁除人士和非豁除人士是以合夥形式經營業務的情況下,如存款是為豁除人士和非豁除人士如此持有)可歸於該豁除人士在該筆存款中所佔份額的部分存款;

(h) 由存款人以受託人身分只為某豁除人士而持有的存款。
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

搜尋

Icon Search

產品網站

  • Derivatives
  • Fundstrading

地區網站

  • 瑞士寶盛集團
  • 瑞士
  • 德國
  • Bahamas

地區聯絡

  • Shanghai

媒體及投資者

  • Media
  • Media Relations
  • Investors
  • Investor Relations

在線服務

  • eBaer
  • Baer®Online Singapore
  • 研究
  • 表格
  • 衍生產品
  • 基金買賣
  • Webcast
列印本頁儲存本頁為 PDF檔案返回頁首
上述瑞士寶盛旗下的部份產品和服務,可能不適用於部份國家或地區之居民。如有任何關於個別國家或地區的產品和服務垂詢,請與鄰近地區的瑞士寶盛辦事處聯絡為荷。